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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执行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通告
2020年02月10日 19时12分   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途径,避免人群聚集引发感染,经市疾控专家组研判,市防控领导组批准,《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要求的在全市范围实行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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