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以来,代县税务局在认真研究和正确把握全县经济税源结构和特点的基础上,多措并举探索涉铁企业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新模式,有效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该局一是在对铁矿采选业铁精矿粉产量的真实性进行评估时,按照县政府关于铁矿采选企业每生产1吨矿粉消耗的电费核算产量。电力部门于每月15日前提供企业的生产用电情况,由征管部门进行统计,下发各税源管理部门。税源管理部门根据生产用电情况,核算选厂的产量,比对其销量,发现风险点后移交风险管理部门进行纳税评估。
二是按照火工品的消耗对矿山企业生产的原矿进行核算。每月15日以前,由公安机关提供当月矿山企业消耗的火工品,按照每公斤炸药生产2吨地下原矿、每公斤炸药生产3.5吨地上原矿,由征管部门统计,下发各税源管理部门,核算其产量、销量,比对企业申报的资源税、水资源税。
三是按照企业的用电和用气情况对球团企业产量进行核算。按照生产1吨球团用40度电、30立方天然气测算产量,每月通过电子底账系统金三申报表对其产量进行跟踪。征管部门每半年对涉铁企业用电量、火工品用量、球团用气量进行统计,税源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管户根据上述指标测算产量,比对销量,结合企业纳税情况,排查疑点,堵塞税收漏洞。
今年,该局通过运用风险管理模型中的“吨铁精矿粉耗电量”“吨铁精矿粉火工品消耗值”等行业特定指标和“销售毛利率”“成本费用率”等通用分析指标,对108户铁矿采选企业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通过风险模型验证,筛选出疑点数据126条,督促企业补缴税款540万元。(李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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