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河曲县纪委监委要求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不断推动问责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共进行党内问责4人,领导干部问责39人,以强有力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倒逼责任落实。
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尤其是第一责任人,咬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上率下、压实责任。明确监督主体,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按照“三个区分开”的原则进行靶向监督,精准发现问题、识别问题、作出处置,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增强自身使命感、责任感、担当感。
为进一步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切实发挥执纪问责的警示效果,解决执纪问责中问题处理方式各异、处理程度轻重不一等问题,县纪委监委通过健全制度、细化责任、规范流程,以上率下规范问责工作,并按照“谁查办、谁问责”的原则,明确县纪委监委各室、派驻机构及乡镇纪委监委的权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建立主体明确、分工合理、运行高效的问责工作职责体系。
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错、违纪变成违法;在实践中不断建立健全问责配套制度,完善容错机制、促进主动担责,增强问责的依法依规意识,着力强化问责机制的科学化和有效性。(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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