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岢岚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有关要求及《忻州市加强“一把手”队伍监督办法(试行)》,积极探索“一把手”监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各乡(镇)党委、县直各相关单位配合,于7月起草下发《岢岚县加强“一把手”队伍监督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对“一把手”的监督,主要采取“三报告、两评议”、抽查核实、考核评价等方式,结合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民主生活会等统筹进行。《实施意见》的出台为监督提供了制度遵循,为“一把手”编织了一张严密的监督网。
——加强教育培训。岢岚县纪委监委采取纪律教育进党校、进基层、进教材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纪律,促进干部知边界、明底线,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一把手”典型违纪问题的反面教材作用,强化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政“安全带”。
——开展有效监督。让“关键少数”警钟长鸣,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县纪委监委党风室下发各乡(镇)党委、各县直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要求上级“一把手”要定期约谈下级“一把手”,推进实施党内谈话制度,经常性地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推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强化同级监督。各乡镇纪委“一把手”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巡视巡察、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作出检查或说明,将个人有关事项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作出报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重点监督“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权力运行、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实行直报制度,发现“一把手”存在问题可直接向县委、县纪委监委报告。
——完善问责机制。岢岚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一把手”采取终身问责制,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一把手”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严肃问责。(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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