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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2019年04月09日 10时51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按照《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市各地、各部门评选工作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推荐。通过层层推荐、逐级审核把关,经市委审定,评选出忻州市拟推荐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1个,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4月9日至4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忻州市委组织部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地址: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长征街21号)

电话:0350-3039445

传真:0350-3039445

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推荐对象:

孟利伟山西省五台县耿镇镇党委书记;

李国梁山西省原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

山西省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忻州市委宣传部

2019年4月9日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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