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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税务局对外公布税收“黑名单”营造诚信纳税良好氛围
2019年04月03日 10时10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 为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惩戒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渠道,对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俗称税收“黑名单”),并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积极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积极利用新闻媒介新途径,拓展宣传阵地。以全国第28个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利用多媒体宣传。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在办税服务大厅的LED屏幕上循环滚动播出;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现代化宣传平台,对列入税收黑名单和实施联合惩戒的范围、措施、后果等内容进行推送,扩大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的影响力和威慑力,构建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积极开展内部工作培训,形成宣传合力。在日常查办案件特别是在打虚打骗案件查办过程中,执法人员向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解释公布办法,尤其是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布标准,把进入“黑名单”给纳税人带来的影响植入每一次与纳税人接触中,让纳税人意识到“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

加强联动机制,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信用平台加强各联合惩戒部门的信息交换,确保各项惩戒措施落到实处。利用税法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税收宣传材料,详细列明税收“黑名单”公布标准和28项联合惩戒措施,就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进行重点宣传。提高纳税人对新办法的认知度,让广大纳税人对税收违法的代价有更深入的了解,从而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推进税务信用体系建设。(本报记者 张玉峰)

相关链接:

“税收黑名单”与联合惩戒问答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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