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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2019年03月04日 11时40分   忻州日报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18年度工作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李俊明主持

本报讯(记者任逢春)3月1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学习《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对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的若干规定》,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18年度工作汇报;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传达学习骆惠宁书记在省管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听取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组成情况汇报,研究通过《中共忻州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中共忻州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2019年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中共忻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忻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忻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传达学习《国家信访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通知》,研究我市信访工作;就全市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李俊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市委常委会听取五家党组工作汇报,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市委对全市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性安排,党中央和省委为此树立了榜样。一年来,在市委领导下,五家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自觉把工作放在全省全市大局当中谋划推动,坚持团结战斗出活,立足各自职能,发挥党组领导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市党的建设、党的事业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会议强调,五家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特别是要把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树立和强化起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实际相结合,把党的政治建设抓好抓住抓牢;要进一步明确作为政治机关的定性,把遵守《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作为重大政治原则,严肃认真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明确五家党组是市委派驻的定位,既要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同时要落实市委的各项决定决议;要明确涉及全市发展目标、城市精神、城市文明等内容必须经市委专题研究,要始终用新思想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落实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对标一流。按照省委“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的要求,按照市委对标前行的要求,五家党组首先要对标一流,保持对标前行、苦干实干形成的良好势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党组要强化一线意识,树牢一流标准,法检两院党组要互比互学,让更多工作跻身全省第一方阵。要深入推进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

要从市委常委做起,五家党组书记带头示范,为全市作出表率。在市委领导之下,在五家党组共同努力下,推动忻州党的建设、党的事业实现新进步,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认真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不断深化平安忻州、法治忻州和过硬队伍建设,为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贡献。下一步要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牵引全市全年政法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要求,从政治安全、网络安全、意识形态、经济金融、社会稳定等各方面,防风险、守底线、攀高峰。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三打三治三强化”要求引深专项斗争,实现连战连胜,为明年决战完胜打好决定性基础。要进一步排查重要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和化解各类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这条底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遵循,是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将信访工作进一步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落实责任体系,保持良好势头,抓紧抓实抓严抓细,切实当好“首都护城河”。

会议指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和举措,全市上下要将其作为当前重要紧迫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摸清底数、明确标准、压实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其作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斗争的重要内容,政法机关要将其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切实抓好抓实抓到位,为如期实现全面彻底清零目标保驾护航,向省委、省政府交出合格答卷。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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