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2 月26 日在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王珍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常委会建立完善了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立法规划、决议决定,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都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李俊明对人大工作提要求、压担子、解难题,作出批示45次,市委常委会9次专题研究人大工作,保证了人大工作始终突出政治、服务大局,方向不偏、根基不松。
坚持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做好人大工作。紧扣“1661”发展战略统筹谋划推进工作,在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上下功夫,围绕脱贫攻坚、转型发展、环境保护、深化改革、民生改善、文明创建和依法治理等,采取“审议+评议”、“调研+询问”等举措,认真审议相关事项,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审查批准年度计划、预算决算,加强对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监督,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年内共听取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决算和审计报告19项,作出决定决议3个,开展执法检查7次、专项调研16项。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明政治规矩,严肃政治纪律,严格依法行使任免权,为深化机构改革提供坚实的法治和组织保障,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名。加大干部任后履职监督力度,组织政府组成部门局长向常委会作履职报告,促进依法行政、勤政为民、务实清廉。
整体谋划推进改革创新。按照市委深化改革领导组要求,明确提出了人大常委会机关改革创新的思路、任务和重点,研究主动服务深化改革重点举措,为全市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制度支撑和工作助力。细化市人大领域改革创新计划,提出了预算联网、国有资产监管等9个具体改革项目。制定年度改革工作方案和重大事项年度清单。
制度建设引领改革创新。先后报请市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县乡基层人大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代表“双联”制度的意见》等多项文件,制定出台扩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专题询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一府两院”任职人员述职等决定和办法。
履职尽责践行改革创新。启动实施联网监督,建设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系统,对政府财经实行在线全程监督。拓展联通收入征管、计划、社保、国资、审计等数据,提升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实现了预算监督实时性电子信息审查、支出结果全过程审查、发现问题到预防问题监督的转变。先行先试,听取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紧紧抓住落实《中共忻州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突出完善四大类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报告制度和统计制度,实施全省首创的“子报告、专项报告、综合报告”三位一体的树形报告体系,得到省人大的推广。深化监督,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跟踪。
精心修订五年立法规划。把脱贫攻坚、转型升级、“三农”工作、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民生改善等方面作为立法重点,秉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法规理念,提出了《忻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7—2021年)》调整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批准实施。
努力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忻州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和《忻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对《忻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会议制度》、《忻州市地方性法规论证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开立法计划、公布法规草案、公示法规审议情况,拓宽代表、公民和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在立法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进一步健全立法协商和重要条款协调机制,提高了立法工作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审议通过了《忻州市滹沱河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审议通过了《忻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出台了《忻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完成了《忻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代州古城保护条例》的初审,作出了批准《忻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议。
不断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修订完善了《忻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强化培训,聘请法律专家对19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审查。同时积极推进电子报备平台建设。
聚焦脱贫攻坚加强监督。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脱贫攻坚统揽全局决策,采取市县人大常委会联动审议政府脱贫攻坚情况报告,审议职能部门服务脱贫攻坚专项报告,询问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对《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四级人大代表深入全市11个贫困县就整村搬迁、产业脱贫、靶向攻坚进行督查,对2018年整体脱贫的6个摘帽县进行集中视察,并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整理后反馈给政府有关部门,常委会及时跟进督办,推动全市脱贫攻坚连战连胜。
聚焦转型综改加强监督。听取审议了政府关于转型综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召开了转型综改主要部门座谈会;先后三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市重点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集中视察调研,就优化产业布局、突出转型重点、加快文旅融合、扩大对外开放、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开展了“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工作,围绕“十三五”规划重点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进行评估。常委会还聚焦开发区建设,动员各方力量,助力招商引资。
聚焦民生改善加强监督。通过审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彻查整改安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审议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促进学前教育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不断提高普惠性发展水平。通过审议医疗卫生改革工作,督促推进医改进程。通过审议《禁毒法》贯彻情况,推动群防群治,打造“平安忻州”。
聚焦生态文明加强监督。听取审议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并就贯彻执行环保法、落实中央环保政策、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推动相关工作,助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完成了《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农作物秸秆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草案)》在我市征求意见工作。深入开展了环保执法检查暨忻州环保行活动,检查采访排污企业79个,发现污染问题137个,并组织“回头看”,促进了相关问题的整改。
聚焦司法公正加强监督。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全力支持司法机关扫黑除恶;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服务与判决执行专项工作报告,努力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组织代表旁听案件审理,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组织“人大代表两院行”活动,不断拓宽对两院监督工作的广度深度,促进“两院”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深化“助推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发挥代表在脱贫中激发内生动力方面的作用。围绕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开设创文明城市人大代表监督微信群,对不文明行为实施有效监督。组织我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深入5县(市、区)对17个项目进行调研。
代表与群众联系更加紧密。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机制,出台了《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着力打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全市大力推进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室全覆盖工作,代县、繁峙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代表收集社情民意近2万条,有效发挥了服务决策、解决问题的作用。坚持重大事项向代表通报制度,全年邀请62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议,畅通代表知情知政、建言献策渠道。
履职服务保障不断增强。常委会始终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先后组织省代表、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及人事工委主任进行专题培训,组织七个县(市、区)人大相关人员赴晋城、临汾等地取经,邀请省人大领导和专家为常委会作专题讲座,下拨各县(市、区)市代表活动经费28万。
建议办理质量明显提升。坚持代表重点建议跟踪督办机制,对市人代会代表提出的277件建议全程跟踪问效,并选取12件进行重点督办,有效提高了建议办理质量。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努力把握时代赋予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强化对标意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依法精准施策,确保中央、省委、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坚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创新方式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去右玉干部学院开展“不忘初心、服务人民”学习教育活动,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坚持会前学法,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学法制度;严格会议纪律,建立了委员请假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建立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议事制度、调研制度、培训制度;完善了机关运行规程等工作制度,保证了人大工作的全面准确有效。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常委会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常委会坚持把学习培训作为提升履职能力的有力抓手。通过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论述,不断夯实人大工作理论基础。通过组织市县乡人大干部参加集中学习、举办法制讲座和进行专题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能力提升。
一、注重完善工作机制,在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上迈出新步伐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建立健全人大在立项、起草、调研、论证、评估、审议等各个环节的主导机制。加强立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立法专家咨询、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的作用,拓展公众有序参与途径,坚持立小法、立精法、立管用的法,避免上下“一般粗”,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今年重点要做好4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和开展1项立法前期调研: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城乡文明建设,制定《忻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物业管理,制定《忻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制定《代州古城保护条例》;开展《忻州市芦芽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前期调研。同时,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二、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在实施正确有效监督上取得新成效
按照监督和支持并重的原则,以市委“1661”发展战略为重点,围绕转型发展深度监督,围绕重点议题联动监督,围绕民生实事精准监督,围绕深化改革跟踪监督。持续关注脱贫攻坚、转型发展、污染防治三件大事,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脱贫攻坚情况、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全市税收工作情况、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对今年脱贫摘帽5个县、全市重点工程项目进行集中视察。对优化营商环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开展专题调研。继续开展环保执法检查暨忻州环保行活动。要进一步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预算执行中全面贯彻落实;继续抓好计划、预算审查,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完善联网建设,深化预算监督。稳步推进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落实,发挥好忻州作为试点市先行先试作用,为全省积累更多可行有效的经验。积极回应社会普遍关切,听取忻州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归眷权益保护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归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情况及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全市私立医疗机构管理情况报告;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执法检查,对土地法、旅游法和省旅游条例、文物保护法和省文物保护条例、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继续组织开展好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评议工作,推进干部任后履职监督常态化。
三、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上实现新拓展
持续深入开展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活动,不断完善代表反映群众意见的处理反馈机制。继续加强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精心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继续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室”、“代表工作站”的创建、规范、创新,不断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载体和平台。继续把服务代表履职的信息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向代表通报人大工作情况,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密切与代表联系,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继续加强代表建议工作,加大对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回访,推动代表建议有效落实;继续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持续推进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加大履职优秀代表事迹宣传力度,引导和激励代表争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服务群众的贴心人、产业发展的带头人、勤于履职的热心人。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统筹安排人大各项工作;紧扣人大工作特点,统筹抓好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素质的提升。要强化“作为”意识,找准“善为”路径,提高“能为”本领,创新推动人大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好“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要以大讨论为牵引,实现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创新再发力、工作再提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办好忻州人大网和忻州人大微信公众号,不断提升人大宣传影响力。要切实增强与县(市、区)级人大的沟通联系与工作指导,努力推进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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