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宁武县纪委监委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省、市纪委监委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明确工作原则。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级回复、各负其责”的原则,开展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拟提拔、表彰、奖励对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遵守党规党纪、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再检查,实事求是地评价回复考察对象的廉政和廉洁情况,切实规范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明确职责权限。根据不同权限划定廉政意见回复的具体范围。廉政意见回复按照分级回复、各负其责的原则,由县纪委监委机关相关科室根据廉政鉴定对象的具体情形分别作出。
明确工作程序。严格规范出具廉政意见回复的工作流程,201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191人次,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于鑫)
(责任编辑:赵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