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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因污染大气问题被约谈
2018年12月15日 10时10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张玉峰)12月14日上午,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因存在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被忻州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其负责人被约谈。

11月23日至12月6日,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工作开发区片区巡查组对广宇煤电进行了4次督察,发现存在的主要冋题是:一、灰库装车时无组织排放严重。督察时发现灰库既没有安装粉煤灰收集除尘装置,又未能釆取围挡或喷淋抑尘措施,在装车过程中存在较严重的粉煤灰无组织排放。二、卸煤场未能全封闭。公司厂区东卸煤场仅建有顶棚,未对四周进行围挡封闭,也未建有喷淋装置,煤炭在卸入受煤坑时存在较严重的煤粉尘污染。三、物料进出运输道路扬尘污染突出。公司厂区外有一条长约2公里的双车道原煤、灰渣运输道路,运输中抛撒的煤粉和灰渣未能及时彻底清理,洒水抑尘措施又不到位,车辆运输中扬尘污染突出。四、厂区内道路清理和洒水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察发现,厂区内南北两条、东西一条拉运煤和灰渣的重型车辆运输道路未能及时清理,尘土淤积较厚,同时洒水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车辆运输中扬尘污染较严重。五、粉煤灰、煤渣等固体废物未能及时拉运至排灰场,存在露天堆存现象。公司厂区东全封闭煤库外大量粉煤灰、煤渣露天堆存,虽然在第一次督察后用绿网进行了遮盖,但仍存在一定的扬尘污染。

在约谈会上,大气办及公安局、环保局、住建局、忻府区等相关领导分别讲话,对广宇煤电环保问题进行警示、剖析,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并提出具体要求:为完成开发区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督促广宇煤电落实大气环境污染治理责任,解决存在的突出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时限为12月15日18时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自约谈会之日起3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约谈会指出,广宇煤电的领导层要以约谈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担当起国企保护大气的责任;处理好供暖和环保协调发展的关系;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排查生产环节,整改环保问题,严格企业管理,落实环保责任制。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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