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河净水,满目秋光。正是重阳时节,霜风渐浓,在定襄县城北侧的滹沱河畔,成群的大雁与白鹭飞起落下,沿岸的树木与河道内的水草相映成趣。从2017年6月开始,定襄县积极落实河长制,使全县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该县通过制定出台《定襄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定襄县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在滹沱河流域垦荒种植的通知》、《定襄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清河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等方案、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初步构建起全县河长制工作制度的“四梁八柱”。
定襄县境内流域50平方公里以上的4条河流和50平方公里以下的3条河流是该县河长制河流管理范围,对这7条河流分别设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河长制实施以来,河道环境监管组织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实现了条条河流有总管、流经地域有主管、两岸村村有专管;基本达到河道村村有人管、段段有人护,监管范围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全覆盖的目标,并且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
与此同时,对四条县管河流全部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基本做到底数清楚、目标清晰、措施明白、路线明确。各级河长认真落实责任,结合全县开展的“八道四治四建”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包干河道的环境治理工作。通过“清河专项行动”,仅牧马河沿河各乡村就清理堤坝内垃圾186000方,清淤整治9.3公里;通过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对河道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等“四乱”、河道内非法种植的农作物、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以及非法采砂点进行了清除。通过县、乡、村三级河长和全县38名护河员的严格执法管护,基本杜绝了在河道内种植、养殖、采砂、倾倒垃圾、放牧等现象,河道自然修复能力得到有效提升,70多种珍稀候鸟已在该县滹沱河流域内落户栖息,初步实现了水清、岸绿、河畅、景美。
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和入河排污口摸排整治工作,是落实河长制的两个行之有效的手段。县河长办通过印制河长制宣传手册,刷写“四禁”墙体标语,张贴“四禁”公告,设置“四禁”警示牌,并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营造了全民爱河护河的舆论氛围。在随后开展的入河排污口摸排整治工作中,共摸排出入河排污口20处,通过封堵、取缔、集中收纳、集中整治等办法,排污口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在实施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方面,定襄县建成以马城吉福寺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滹沱河万亩生态湿地产业园一期工程,不仅带动了周边农民、贫困人口调整了种植结构,增加了他们的收入,还为全县滹沱河两岸湿地开发利用发挥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此外,正在建设的牧马河综合治理项目、滹沱河森林湿地公园项目,以及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十五年规划的实施,将使滹沱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
在治理水污染方面,定襄县通过指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最大限度控制沿河地域化肥、农药的施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药、化肥对河流的污染;对云中河、牧马河、滹沱河1000米范围内43个养殖场进行污染排查,对粪污处理设施不符合规范的养殖场,责令进行整改,并做好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组织实施兰台村肉牛养殖交易市场的拆迁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云中河污染隐患。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定襄县较为完善的水生态系统,得益于不断强化河道管理的执法监管力度、对水资源及河湖水域岸线实施严格管护、强力处置各类水污染行为、着力修复水生态环境的河长制的全面推行。(杨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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