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刘芝彤)10月12日,我市召开新时代“枫桥经验·忻州实践”推进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晓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武宪堂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广才、市政协副主席边升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硕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东曙等参加会议。
会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李俊明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为契机,学习好、推广好、实践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预防为基点、以善治为目标,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平安忻州、法治忻州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让‘枫桥经验’在忻州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上,岢岚县宋家沟村、繁峙县东石龙社区综治中心、宁武县怀道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基层单位,河曲、忻府等县、区,公安、司法、民政等市直单位代表,分别就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作了交流发言。
朱晓东指出,“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具有旺盛生命力。55年来,“枫桥经验”在推广应用中不断丰富发展,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成为我们响应时代号召,回应人民期盼,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优秀经验。深刻认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意义,必须做到“三个牢牢把握”,一是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指引,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二是牢牢把握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这个要义,进一步认识和深化“枫桥经验”;三是牢牢把握符合自身实际、满足群众需要、顺应时代要求这个方向,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切实提高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紧抓实抓好。
朱晓东强调,学习推广新时代“ 枫桥经验”,要实现“ 四个三”,即,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三不”,矛盾纠纷、越级上访、进京非接待场所上访人员减少的“三少”,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公共安全事件下降的“三降”,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上升的“三升”,推动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一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新防线。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三是坚持以预防为基点,构建社会矛盾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四是坚持以善治为目标,推动创新城乡基层治理新模式。
朱晓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升责任担当,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常抓不懈,保障基层社会治理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快车道。二是加强典型示范。各先行先试地区要创新模式、挖掘典型、打造品牌,力争实现一区域一品牌、一地方一特色,推动走出忻州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子。三是加强督导考核。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风向标”“助力器”作用,通过督导考核、激励鞭策、健全机制,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武宪堂强调,一要深化认识,切实统一思想行动。会后,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对本次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尽快安排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此次会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三要强化措施,努力打造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加强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室)和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例会和研判预警制度。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积极构建便捷的移动服务体系,引导群众在网络上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公共事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有关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市综治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基层综治工作代表,五台山风景区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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