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忻府区植保站按照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有关申办《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进行了严格的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第一张新版《农药经营许可证》于7月31日签发。这标志着忻府区贯彻国家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开展农药经营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今后,忻府区将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加大对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违规销售过期农药、禁限用农药的查处力度,确保全区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杨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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