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依法加强广告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经营行为,营造全市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市工商局制定了《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对在本辖区内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屏、灯箱、霓虹灯等为载体的户外广告;以交通工具、升空器具、高楼建筑物等为载体的户外广告;以地下通道、车站、机场、重要路段等为载体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对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广告将严肃查处。
《方案》要求,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突出监管重点,突出对户外广告发布的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媒介进行巡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要强化部门联动,特别是要强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作配合与执法联动,整合部门资源,信息互联共享,实现对虚假违法广告的联合惩戒、综合治理;要增强法治意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依据《广告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要及时反馈报告,专项整治工作中涉及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以便全市及时统筹协调。(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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