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体现忻州市委、市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弘扬社会正气,更好地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日前,我市印发了《忻州市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进行帮扶。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全市涌现出了一大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而他们中有些人生活仍然比较困难,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此次帮扶对象为生活困难的市级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资助;对道德模范家庭中需要帮扶的在校生资助其学费和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为部分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投保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等。市财政每年拨付不少于5万元的资助专项资金,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给予适当补助,从而形成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长效机制。
活动要求,道德模范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要对道德模范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将拟资助的道德模范基本情况和意见报各地宣传部门和市直相关单位进行审核评定,获得资助人员名单在《忻州日报》上刊登,进行公示,以确保公正。(张志远 聂永胜)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