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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空气质量大排名 前十佳县忻州占一半
2018年04月12日 10时23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张剑雄)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4月5日通报了今年1月份、2月份全省94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排名结果。在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的前10个县(市)中,我市有五寨县、五台县、岢岚县、河曲县、神池县5县位列其中。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低到高排列,今年1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的前10个县(市)依次为:阳高县、天镇县、右玉县、五寨县、五台县、岢岚县、河曲县、左云县、神池县、古交市;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的前10个县依次为:阳高县、左云县、五寨县、五台县、天镇县、广灵县、右玉县、隰县、神池县、沁水县。五寨县、五台县、神池县3个县两个月均位列十佳榜,多县位列全省空气质量十佳县,既是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市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开展“铁腕治污”行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多项行动取得的成果。

“铁腕治污”行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多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完成“煤改电”“煤改气”和集中供热等清洁能源替代60778户,完成任务的102.49%;全部淘汰列入淘汰计划的燃煤锅炉632台;在忻州城区范围内划定了约150平方公里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在禁燃区内划定了12.01平方公里禁煤区;报请市人大审议通过了《忻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先后淘汰黄标车17951辆,除个别车辆司法扣押外,黄标车已全部淘汰;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81家;对15家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企业和26家有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的企业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对全市焦化、电力等9大行业119家企业实施了污染源全面达标评估;对全市存在无组织排放行为的53家企业进行了整治和改造;为9家火电企业、1家造纸企业、2家焦化企业、10家水泥及其制品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2017年,全市二氧化硫减排0.742万吨、氮氧化物减排0.884万吨,均超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PM2.5年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39.58%,超额完成了“大气十条”考核任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各县(市、区)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抓在了手上,落实在了行动上。岢岚县严格落实“禁燃禁放”,2018年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量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8%。河曲县在今年的“两节”期间安排了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两节”文化生活,禁燃烟花爆竹移风易俗过“两节”。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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