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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2018年04月05日 11时47分   忻州日报

本报讯 4月3日,楼阳生省长对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清明节是易发多发森林火灾的时段,各市县乡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加强防范工作,干部要到一线去,防止发生大火大灾,群死群伤!”为了贯彻落实楼阳生省长的批示精神,确保我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市政府办公厅于4月4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五台山景区管委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等各级各部门:一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介,开辟森林防火专题节目和栏目,滚动播放防火公益广告,精心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厂矿、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景区活动,切实提升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二要严格值守。清明节期间,各森林防火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随时做好灭火准备;巡查护林人员要全部携带灭火工具,一旦发生火情要科学扑救、第一时间报告,坚决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三要严防死守。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全面落实定点看护和网格化巡查制度,将具体责任细化量化到每一个责任单位、每一个责任人,严禁野外用火,从严查处相关违规违法行为;清明节期间,各县、乡、村在重点区域要增加专兼职护林员、临时检查站、巡逻队、应急扑救队,加大巡护密度,确保每个坟头有人看、每个卡口有人守,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四要严督实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15个督查组要继续加大全市各县(市、区)及五台山景区的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力度,深入基层一线和最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方了解情况、查找漏洞、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认真检查各级包片领导是否落实责任、相关人员是否到位,预案准备、队伍到位、机具配备、通信状况、扑救准备等扑救措施是否落实,以及防火知识培训、扑火人员安全防护装备、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乡镇应急队伍集中驻防等情况。五要严肃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不仅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而且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林区违规用火的,即使没有引发火灾,也要严肃处分,非公职人员一律处以经济重罚或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加重处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更要依法依纪、从重从快处理,决不姑息迁就。(鲁明强)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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