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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城区一供水管线漏水 原施工单位被问责
2018年04月03日 10时28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 (实习记者 司丽琼)近日,针对我市城区雁门大道与七一路交叉路口于2月下旬出现的供水管线漏水情况,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指挥部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原施工单位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处以42641.38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全部修复费用。

雁门大道供水管线工程于2012年建设雁门大道道路工程时同步配套建设,沿雁门大道北侧分带埋设,于2012年10月建设完成,2015年3月竣工验收。2018年2月23日,雁门大道与七一路交叉路口供水管线出现自来水漏水情况,市水务公司在接到反映电话后第一时间关闭支线阀门,组织开挖抢修,对开挖范围进行清理恢复并补铺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

针对此次漏水情况,市住建局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明确漏水原因为雁门大道DN300PE供水管(管顶埋深约2.9米)接口热熔焊接强度未达到规范要求,管周受力不均匀出现裂纹导致热熔焊接部位开裂。调查组对相关单位进行责任认定,原施工单位山西四建集团在施工中对PE供水管接口热熔焊接工艺把握不够,未达到规范要求的母材强度,留下质量隐患,应承担主要责任;市水务公司要加强工程组织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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