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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六项决议
2018年04月02日 10时47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 年3 月31 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珍所作的《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聚焦“六大主战场主阵地”,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推动“1661”发展战略,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忻州篇章作出新贡献!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 年3 月31 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硕才所作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1661”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和产权司法保护,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忻州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 年3 月31 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东曙所作的《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1661”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和产权司法保护,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忻州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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