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四届忻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晋发〔2017〕52号)精神和《中共忻州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施意见》(忻发〔2017〕48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出政协忻州市委员会2018年度协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和省“两会”精神,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1661”发展战略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经济工作会议以来提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确定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开展协商议政,增进思想共识,汇聚奋进力量,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忻州篇章。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围绕转型综改、创新驱动、脱贫攻坚、民生改善、从严治党等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六大主战场主阵地”科学选题,做到与党和政府目标同向、行动一致。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群众利益、群众关切放在第一位,体察民情,反映民意。
3、坚持民主协商、求同存异、体谅包容,营造平等议事、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在充分协商中增进共识、增强合力、汇聚力量。
4、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坚持寓监督于协商议政之中,不断完善政协协商民主工作机制,提高协商实效,促进成果转化。
二、议题和主要形式
(一)全体会议协商
组织召开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重点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法检两院报告、年度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报告进行协商讨论、议政建言。(二)常委会议协商(2项)
1、突出乡村振兴,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2、突出项目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
(三)对口协商(6项)
1、围绕简政放权,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2、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
3、古村落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
4、《忻州文史·创卫专辑》
5、双创战略实施
6、举办法、检两院向市政协通报工作会议
(四)提案办理协商
具体协商议题根据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立案转办的提案研究确定。由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带队,相关专委会牵头组织开展。
(五)专项视察监督(6项)
1、“摘帽”县和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情况
2、开展“转型项目年”情况
3、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4、市政道路建设改造
5、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6、市政府确定的七件民生实事
三、组织实施和成果转化
(一)年度协商计划由市政协主席会议组织实施。列入协商计划和重要议题由市政协主席会议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相关专委会,相关界别、委员,各县(市、区)政协及市直相关部门等方面的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分析论证,为搞好各项协商活动做好准备。
(二)协商活动列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联席会议重要内容。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搞好活动实施协调,安排相关部门就开展协商活动做好充分准备,协调市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协商活动,强化协商互动,提高协商活动成效。市政协办公厅、各专委会、各界别要根据协商计划,逐一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时间、方法、步骤,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协商活动。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提前对接,增强协商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注重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尊重委员的主体地位,认真做好协商前的知情明政工作。部门工作通报、情况介绍要在协商会议召开前告知参与协商的委员和有关与会人员。
(四)完善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协商活动结束后,要在一周内形成专题报告或协商纪要,经主席会议或分管领导审定后,报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供决策参考。相关部门、单位要抓好办理落实工作,办理结果适时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协商计划可根据市委要求和形势需要,及时调整协商内容,增加协商议题。
政协忻州市委员会
2018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武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