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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扎实开展长城保护工作
2018年03月18日 16时07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 “长城包括长城的墙体、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长城的义务”,“禁止在长城上取土、取砖(石)或者种植作物”……元宵节期间,河曲县文体中心和博物馆举办《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宣传活动,以进一步唤起全社会保护长城的意识,为加强长城保护工作营造舆论氛围。

河曲境内现存长城26722米、烽火台56处、堡12处、关6处、明长城遗址25处,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河曲县不断增强长城保护意识,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第一,加强制度建设。先后下发和正在出台《加强明长城遗址工作意见》、《长城巡查意见》、《长城保护意见》、《长城保护奖惩实施细则》等文件。第二,落实责任,强化巡查。县与乡、乡与村、村与责任人层层签订了《文物(长城)安全责任书》,县博物馆与36名长城保护员签订了《长城保护员责任书》,要求每位长城保护员全年常规巡查不少于24次,如遇大雨大雪,要进行雨雪后特别巡查。县政府组织公安、安监、消防、文化、文物等单位在每个节日进行巡查,县博物馆每年常规巡查40余次。第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博物馆每年利用节假日在县城和长城附近乡村进行《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及《山西省关于实施文物保护法的办法》的宣传,散发传单累计达50万份,并设立长城保护标志碑17块、警示牌7块,提示人们自觉保护长城,使长城沿线群众成为长城保护者。

保护长城,任重道远。2018年,该县将加快推进长城保护工作,计划对保存较完好的北元至焦尾城段长城、北元一、二号烽火台、铁果门段长城与烽火台以及五花城堡、罗圈堡争取立项维修;设立长城保护标志碑5块,烽火台、关、堡保护界桩80块;早日推开“请城砖回家·为长城疗伤”工作,鼓励大家捐赠涉及长城的砖石建筑构件和有关信息资料,凝聚修缮长城的合力;继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巡查力度和奖惩力度,确保长城安全无事故。(贾金理)

(责任编辑:孙艺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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