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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滴滴”网约平台被约谈
2018年01月31日 09时53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车辆依法办理市场准入手续方可上路

本报讯 针对近期在市区出现的不规范“滴滴”网约车现象,1 月23 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客运处负责人对在我市有“滴滴”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就相关工作进行约谈,并邀请法律顾问以及有关出租公司及司机代表等参与了约谈。

市客运处工作人员介绍了我市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滴滴”车)公司经营许可的有关规定和监督管理情况。网约平台公司也阐述了该平台的基本情况和运营模式,介绍了2015 年3 月在我市城区上线运营以来,车辆的每天营运约单情况。城区出租汽车企业及出租车司机代表表示:城区出租汽车业发展20 多年,出租车司机经历了严格的技术及业务培训,取得了合格的运营资格,为我市城区交通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法律顾问针对上述意见表明:依据我市制定出台的《忻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人员需要办理相应的合法手续后,才能合法运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属不合法行为,应接受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市交通客运管理部门根据交流内容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市区网约车运营平台公司应在规定框架下依法、守法经营,依法办理市场准入相关手续;二是网约车运营平台公司要在一周内整改,清理不合规定的车辆、人员,并把清理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客运处;三是出租车要搞好服务、守法经营。市客运部门要开展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对市民的举报依法查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维护市场秩序。

网约车运营平台方面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将积极申领忻州市网约车平台证,同步推进网约车人证、车证的办理工作;按照忻州市网约车政策标准,继续清理外牌车辆、老破旧等不达标车辆;推进与出租汽车公司的互利合作,进行行业市场融合,对出租车司机通过“滴滴”出租车版块接单给予优惠政策,同时做好服务,达到标准,支持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张林泉 李建伟)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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