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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冬天忻州重污染天同比减少13天
2018年01月26日 10时49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全市再加砝码确保两节“禁炮”

“重污染天气已经成了当前社会和公众的‘心肺之患’,忻州市将全力以赴,将重污染天气应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从我做起,在做好健康防护的同时,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共同打好蓝天保卫战。”1月24日下午忻州市新闻办公室、忻州市环保局、忻州市公安局联合举行忻州市应对重污染天气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发布会。

应急联动

发布会发布消息,忻州市建立了以忻府区为核心,辐射定襄、原平的忻定盆地区域应急联动机制,统一了预警分级标准,进一步完善了预警分级、解除及判定等。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发布蓝色预警,并启动IV级响应。响应措施有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2017年,全市共有244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分别实施了错峰生产、错峰运输、限产、停产等具体措施,对全市70家焦化、水泥及其制品、建材等生产企业全部采取了错峰生产措施;对全市174家污染物排方量较大的生产企业,按应对级别确定减排比例。

从去年10月至目前,全市先后共启动了9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其中,启动橙色(二级)预警响应机制7次,共计788个小时,约33天。启动黄色(三级)预警响应机制2次,共计96小时,4天。通过各种应急减排措施的实施,全市重污染天气共发生了6天,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3天。

两节“禁炮”

忻州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人马晓玲在发布会上介绍,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减少环境大气污染,《忻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明确,市政府重污染预警天气期间和除夕至正月十六期间,禁止在忻州城区东至北同蒲线,南至南环街,西至大运高速,北至旭来街(含上述道路)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规定》实施以来,各片区按照市局党委的安排部署,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宾馆、酒店、单位、小区、学校、居民家中、城中村出租房等场所、区域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和打击工作,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入户入校签订承诺书2.5万份,张贴通告、悬挂横幅等1600余条。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对禁放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执法,从去年12月以来,公安机关暂未受理违规燃放案件。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忻州市公安局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流通环节的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切实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规定的禁放时间内,各企业、单位不燃旺火,不举办烟花燃放活动;切实加强派出所治安巡查等日常勤务工作,坚决制止并依法查处“禁放时间、禁放区域”范围内单位和个人的违规燃放行为,一旦发现将进行处罚。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等严重后果的、在巡查工作中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法律责任,确保“禁放区”处于“净空”状态。(山西青年报记者 陈晓平)

(责任编辑:籍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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