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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加强中华美德教育
忻州市首届中小学生诗词大赛总决赛圆满落幕
2017年12月04日 08时45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 忻州市首届中小学生诗词大赛总决赛经过三天紧张激烈的比赛,于12月3日落下帷幕。来自各县(市、区)、市直学校42支代表队的420名选手参加了比赛,忻州市教育局局长刘新明、忻州市文化局局长张振邦、忻州市文明办主任许五虎及忻州市文联、忻州电视台、忻州市语委办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并为获奖代表队和获奖个人颁了奖,各参赛队的领队、辅导老师及部分家长代表观看了比赛。本次大赛由忻州市委宣传部指导,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忻州市文明办联合主办,忻州市文化局、忻州市文联、忻州电视台协办,忻州网承办。

忻州市教育局局长刘新明为小学组个人特等奖获奖选手梁宇翔颁奖。

古诗文是艺术精品,民族瑰宝,也是中国文化的精髓。古诗文对于提升人的境界、丰富人的内涵、开阔人的胸襟、净化人的灵魂、启迪人的智慧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今年6月28日,市委中心组就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进行理论学习。市委书记李俊明在讲话中强调,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政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忻州具有良好的基础,具备工程化、项目化发展前提,要进一步梳理优秀文化资源,实施传统文化发展工程,发扬革命精神,打造文化品牌,切实以文化人,为全面脱贫,全民小康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激发我市中小学生对古诗词的兴趣,夯实中小学生文化积淀,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忻州市委书记李俊明讲话精神,6月28日,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忻州市文明办决定,举办忻州市首届中小学生诗词大赛,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活动。

“飞花令”对决中,强手角逐高手。

6月30日,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忻州市文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举办忻州市首届中小学生诗词大赛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高度重视,积极筹备。五个多月以来,大赛组委会通过举办市、县(区)和市直各学校一系列模拟比赛,各学校通过层层选拔,先后举办了大大小小规模不同的诗词比赛100余场,从中精选出了420名选手组成的42支代表队参加了全市总决赛。各代表队分别展示了自己团队的实力,参赛选手轮番上阵,各显身手,强手角逐高手,比赛现场高潮迭起,掌声不断。经过三天8场紧张激烈的比赛,分别决出初中组团体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9个,优秀奖4个;初中组个人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14名;小学组团体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9个,优秀奖5个;小学组个人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4名,优秀奖11名。同时,忻府区、定襄县、繁峙县、河曲县、神池县、静乐县、岢岚县、忻州实验中学、忻州第二实验小学荣获大赛优秀组织奖。

选手在比赛中。

这次诗词大赛的举办,是对全市中小学生掌握古诗词能力的一次大检阅,进一步激发了中小学生学习古诗词的兴趣,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一股诵读古诗词的热潮,受到了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认可,对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中华美德教育,培育民族精神具有深远的意义。(陈泉生 王浩宇/文 曹建华 武琦 梁春霞 赵晨善 郝智 徐耀/摄)

参赛选手通过平板答题。

大赛评委现场点评。

忻州市首届中小学生诗词大赛总决赛圆满收官。

市、县教育局领导现场观看比赛。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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