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供热期已经到来,为确保忻州城区居民温暖过冬,现将忻州城区供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更好服务广大用户,忻州城区供热领导组“暖冬热线”和各主要供热企业的客户服务电话从2017年10月26日起开通,实行24小时服务,接受用户有关供热问题的咨询及投诉。
二、本供热期间为2017年11月1日-2018年3月31日。各采暖用户,在2017年10月31日前必须与供热企业签订2017—2018年度供热协议,按规定缴纳热费,供热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保证11月1日正式供热达标。
三、逾期未缴纳热费的用户,供热企业可以不开栓供热。往年拖欠供热企业热费的单位或个人,提出还款计划并与供热企业达成协议后方可供热。
四、以住宅小区为缴费主体的供热用户,小区对供热企业采暖费的缴纳达到应缴费的80%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开始供热。
五、对于今年新建和改造项目,各实施主体要加快进度,最迟在2017年11月15完工后开始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