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康素芳)10月1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贾雪峰,副主任魏广才、王继明、程兴利、贾玲香,秘书长张兰军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王月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硕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东曙,市政府办公厅、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旅发委关于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环保局关于《忻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关于忻州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关于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忻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的初审意见;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忻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的决议、《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草案)》以及其他事项。
贾雪峰在讲话中指出,本次常委会议审议批准的《忻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是有效遏止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抓好落实并在实践中完善。
贾雪峰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县乡人大建设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原则,把县乡人大建设与“三基建设”结合起来,按照规定时间完善机构、编制,推动我市县乡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贾雪峰强调,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重要政治责任。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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