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当前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增多,信贷资金周转困难,严重影响到支农贷款的投放和储户的切身利益,代县人民政府组织了为期4个月的集中清收处置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专项行动,县长担任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打响了集中清收处置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专项行动攻坚战。
代县农村信用联社是全县农民的合作金融机构,也是支持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脱贫攻坚工作力度最大的金融企业。截至今年7月底,该社存款余额达到49.20亿元,贷款余额达到43.51亿元,存贷份额分别占到全县金融机构的32.26%和84.25%。随着贷款投放量的不断增加,一些贷款户常常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期还贷或恶意拖欠贷款,致使该社不良贷款率达到19.82%,严重影响了信贷业务的正常运转。为了帮助县信用联社盘活不良贷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代县根据省市政府的安排,多措并举开展了这次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强化了县、乡、村三级的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发动,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清收氛围。按照“集中解决、形成机制”的总体要求,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
农村信用社认真梳理四类不良贷款的情况,对属于集中清收范围的,将其基本情况上报县集中清理工作领导组,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随时更新还款记录,形成信息动态管理机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欠贷主体,落实催告责任。督促其归还所欠贷款,能在11月15日前还清贷款的,由信用社负责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适当优惠。对无偿还能力且生活困难的,多措并举处置不良;对有偿还能力且具有偿还意愿的,督促其制定还款计划化解不良;对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的,确定为恶意逃废债务,由欠贷主体归属单位进行督促清收。由县清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协调组织、人社、宣传、民政、扶贫、工商等部门采取暂缓提拔调动、考核奖励受限、媒体公开曝光、取消社会保障、限制经商办企、取消财政扶持等措施开展政策清收。在清收过程中发现有违纪问题和线索的,及时报送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并督促欠贷主体履行义务。对那些恶意欠贷的重点户、难点户移送纪检、司法部门进行严厉打击,高压清收。对2012年1月1日以后立案的且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诉类贷款,则认真落实最高法出台的《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依法强制其归还所欠贷款,提高案件的执结率。
为了确保专项行动见到实效,县政府安排人员组成督导小组,对清收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县集中清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清收额、清收率、销户数等制定考核指标,对专项清收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定期通报进度排名。信用联社结合“五包一”责任制,制定奖惩办法,鼓励先进,处罚落后。对工作成效差的专题分析原因,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大清收力度。通过此次专项行动,逐步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用于解决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欠贷行为,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的成果,在全县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杨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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