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1日9时,接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交办第二十四批群众反映问题6件;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3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3件;按区域分,忻府区3件、代县1件、静乐县1件、保德县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2件、水1件、噪音1件、垃圾1件、固废1件、生态1件。
截至2017年6月21日10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反映问题二十四批,共计170件。其中,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50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120件;按区域分,忻府区53件、原平市14件、定襄县9件、五台县2件、代县19件、繁峙县3件、宁武县6件、静乐县8件、神池县2件、五寨县4件、岢岚县4件、河曲县5件、保德县10件、偏关县3件、忻州经济开发区2件、市住建局18件、市公安局1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105件、水37件、噪声40件、垃圾12件、固废12件、生态16件、光1件、其他10件。
目前已办结124件群众反映问题,对18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1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78户,共计罚款金额343.7243万元。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