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忻州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刘国权
本报记者 冀琴
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我市6月8日召开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对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号召,各级各部门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真正把营商环境的建设和优化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在唱响“人说山西好风光”的同时,再唱好一曲“人说山西好环境”。为了让我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动员大会精神,奋力打造我市“六最”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九大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我市转型综改、创新驱动,本报特约记者围绕我市优化营商环境“1+10”专项行动中的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专项行动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专项行动对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刘国权进行了专访。以下为专访内容:
记者:为什么要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专项行动?
刘国权:有个成语叫“筑巢引凤”,只有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才能促进实体经济的蓬勃发展。营商环境是“软”环境和“硬”环境的综合,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的要求,我市要打造一流人文环境、人居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金融环境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而当前,受国际国内复杂经济形势的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压力加大,恶意逃废债务现象增多,严重危害社会信用环境,影响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将“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列入“1+10”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
记者:怎样确定涉嫌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名单?
刘国权:为了确保专项行动有效扎实开展,在市级层面,市金融办召集相关部门成立了打击逃废金融企业债务联席会议,制定了全市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实施方案,按照省金融办提供的《企业/个人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明细表》,由市联席会议召开逃废债务协调会,采取逐家见面、逐户排查、分类认定的办法,对恶意逃废债企业和个人进行清理、认定、登记,确定最终名单,并实行名单制管理。
记者:如何惩戒这些涉嫌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
刘国权:对于确定后的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将会采取以下四个方面的惩戒措施。一是由市级联席会议将名单在市级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曝光。二是由市级联席会议组织司法部门、银行等单位,依法合规地进行清收处置,对涉及诉讼且金融机构胜诉的要加大执行力度,力争应收尽收。三是工商部门限制逃废债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项。四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由金融管理部门协调金融机构采取不予贷款、限制高端金融消费等联合惩戒措施。
记者:本次专项行动有哪些预期效果?
刘国权:希望通过本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一是要遏制部分企业借改制悬空债务、借重组转移债务、借破产逃废债务、借困难拖欠债务等多种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实现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黑名单制度常态化,在全市上下形成对恶意逃废债务的持续高压态势。二是要加大金融债务的追收力度,提高金融维权案件的执行率,帮助金融机构维护合法金融债权,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对支持忻州经济的信心。
记者:为什么要开展“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专项行动?
刘国权:由于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需具备一定的抵质押或担保手续,在缺乏抵质押物的情况下,往往采取互保的方式进行融资。一旦资金链趋紧,某一企业的银行债务问题往往会影响担保链上的其它企业,形成连锁反应,极易引发金融风险。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避免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连锁反应,我市将“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列为营商环境“1+10”专项行动之一,这也是营造良好融资环境的重要举措。
记者:“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有哪几方面?
刘国权: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金融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了企业担保链风险处置工作组,分阶段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工作。首先,强化监测预警,由各县(市、区)建立完善相应机制,对辖内企业资金担保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研究,及时摸排、核实情况,对可能发生的担保链风险事件进行预警和处置;其次,进行风险排查,对涉及去产能、盲目多元扩张、负债率或民间借贷依存度高的企业,以及欠薪、欠税、欠息、欠费“四欠”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形成重点风险关注企业名单;三是对列入重点风险关注名单、尚未成立金融债委会的企业,由各市企业担保链风险处置工作组配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协调全体债权金融机构,成立金融债委会,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四是由各市企业担保链风险处置工作组制定“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风险化解处置方案,全面组织实施。
记者: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的具体举措有哪些?
刘国权:为了更加有效防范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市金融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广泛调研,反复讨论,总结方法,有针对性地提出了6项切实可行的防范化解举措。一是组建非盈利性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发展壮大财政出资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二是进一步完善现有商业融资性担保公司支持政策,盘活现有担保业务存量,增加担保业务总量;三是充分利用辖区企业行业集中和地域集中的优势,鼓励企业以一定规模的行业协会或村级组织为基础,创设非盈利性互助担保基金开展担保业务;四是进一步发展保证保险贷款业务,积极扩大保证保险贷款业务规模,通过规模效应降低保险公司保险费率,鼓励企业和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五是支持引导直接融资发展,改变间接融资比率过高局面。抓住股票发行审批改革机遇,引导企业积极准备,加强上市辅导,利用注册制即将实行机会增加上市企业数量,腾出信贷规模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六是加强协调,多方联动,遏制担保风险传染。银行应强化风控、创新产品;政府应搭建平台,优化信用环境;企业应审慎担保、加快转型。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