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8日9时,接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一批群众反映问题3件;按重要性划分,一般群众反映问题3件;按区域分,忻府区1件、代县1件、定襄县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1件、噪音1件、固废1件。
截至2017年6月18日10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反映问题二十一批,共计155件。其中,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42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113件;按区域分,忻府区47件、原平市11件、定襄县9件、五台县2件、代县16件、繁峙县2件、宁武县6件、静乐县7件、神池县2件、五寨县4件、岢岚县4件、河曲县5件、保德县9件、偏关县3件、忻州经济开发区2件、市住建局18件、市公安局1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97件、水33件、噪声37件、垃圾11件、固废10件、生态11件、光1件、其他10件。
目前已办结109件群众反映问题,对15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1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68户,共计罚款金额272.4743万元。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