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7日9时,接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交办第二十批群众反映问题8件;按重要性划分,一般群众反映问题8件;按区域分,忻府区4件、代县1件、宁武县1件、静乐县1件、偏关县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8件、水2件、噪音2件、固废1件、垃圾1件。
截至2017年6月17日10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反映问题二十批,共计152件。其中,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42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110件;按区域分,忻府区46件、原平市11件、定襄县8件、五台县2件、代县15件、繁峙县2件、宁武县6件、静乐县7件、神池县2件、五寨县4件、岢岚县4件、河曲县5件、保德县9件、偏关县3件、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件、市住建局18件、市公安局1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96件、水33件、噪声36件、垃圾11件、固废9件、生态11件、光1件、其他10件。
目前已办结99件群众反映问题,对14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1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60户,共计罚款金额242.8743万元。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