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9时,接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交办第十八批群众反映问题7件;按重要性划分,一般群众反映问题7件;按区域分,忻府区1件、原平市1件、五台县1件、五寨县1件、河曲县2件、市住建局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4件、水2件、噪音1件、垃圾2件、生态1件。
截至2017年6月15日10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十八批,共计136件。其中,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42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94件;按区域分,忻府区40件、原平市11件、定襄县7件、五台县2件、代县13件、繁峙县2件、宁武县4件、静乐县6件、神池县2件、五寨县4件、岢岚县4件、河曲县5件、保德县8件、偏关县2件、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件、市住建局18件、市公安局9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84件、水28件、噪声32件、垃圾10件、固废8件、生态10件、光1件、其他10件。
目前已办结85件群众反映问题,对13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1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58户,共计罚款金额241.6743万元。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