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6日9时,接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交办第十九批群众反映问题8件;按重要性划分,一般群众反映问题8件;按区域分,忻府区2件、定襄县1件、代县1件、宁武县1件、保德县1件、市公安局2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4件、水3件、噪音2件、生态1件。
截至2017年6月16日10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十九批,共计144件。其中,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42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102件;按区域分,忻府区42件、原平市11件、定襄县8件、五台县2件、代县14件、繁峙县2件、宁武县5件、静乐县6件、神池县2件、五寨县4件、岢岚县4件、河曲县5件、保德县9件、偏关县2件、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件、市住建局18件、市公安局1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88件、水31件、噪声34件、垃圾10件、固废8件、生态11件、光1件、其他10件。
目前已办结89件群众反映问题,对13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1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59户,共计罚款金额241.8743万元。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