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4日9时,接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交办第十七批群众反映问题5件;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1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4件;按区域分,忻府区2件、宁武县1件、保德县2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4件、水1件、噪音2件、其他1件。
截至2017年6月14日10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十七批,共计129件。其中,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42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87件;按区域分,忻府区39件、原平市10件、定襄县7件、五台县1件、代县13件、繁峙县2件、宁武县4件、静乐县6件、神池县2件、五寨县3件、岢岚县4件、河曲县3件、保德县8件、偏关县2件、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件、市住建局17件、市公安局9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80件、水26件、噪声31件、垃圾8件、固废8件、生态9件、光1件、其他10件。
目前已办结77件群众反映问题,对12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1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49户,共计罚款金额226.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