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3日9时,接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交办第十六批群众反映问题16件;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3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13件;按区域分,忻府区4件、原平市1件、代县2件、偏关县2件、静乐县1件、五寨县1件、开发区1件、市住建局1件、市公安局3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9件、水3件、噪音7件、固废1件、生态1件。
截至2017年6月13日10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十六批,共计124件。其中,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41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83件;按区域分,忻府区37件、开发区2件、原平市10件、代县13件、繁峙县2件、定襄县7件、五台县1件、河曲县3件、保德县6件、偏关县2件、神池县2件、五寨县3件、宁武县3件、岢岚县4件、静乐县6件、市住建局17件、市公安局9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76件、水25件、噪声29件、垃圾8件、固废8件、生态9件、光1件、其他9件。
目前已办结67件群众反映问题,对1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41户,共计罚款金额195.96万元。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