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2日9时,接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交办第十五批群众反映问题4件;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1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3件;按区域分,忻府区1件、河曲县1件、代县1件、市住建局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3件、固废1件。
截至2017年6月12日10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十五批,共计108件。其中,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38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70件;按区域分,忻府区33件、开发区1件、原平市9件、保德县6件、宁武县3件、五台县1件、河曲县3件、定襄县7件、岢岚县4件、代县11件、繁峙县2件、静乐县5件、神池县2件、五寨县2件、市住建局16件、市公安局6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67件、水22件、垃圾8件、固废7件、噪声22件、生态8件、光1件、其他9件。
目前已办结61件群众反映问题,对9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37户,共计罚款金额171.13万元。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