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1日9时,接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交办第十四批群众反映问题6件;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3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3件;按区域分,忻府区2件、代县2件、定襄县1件、市公安局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2件、水1件、噪声2件、生态1件。
截至2017年6月11日10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十四批,共计104件。其中,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37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67件;按区域分,忻府区32件、开发区1件、原平市9件、保德县6件、宁武县3件、五台县1件、河曲县2件、定襄县7件、岢岚县4件、代县10件、繁峙县2件、静乐县5件、神池县2件、五寨县2件、市住建局15件、市公安局6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64件、水22件、垃圾8件、固废6件、噪声22件、生态8件、光1件、其他9件。
目前已办结60件群众反映问题,对8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36户,共计罚款金额171.08万元。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