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0日9时,接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交办第十三批群众反映问题13件;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4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9件;按区域分,忻府区3件、原平市1件、代县1件、繁峙县1件、五寨县2件、保德县1件、市住建局4件、市公安局3件(其中3件群众反映问题同时涉及市住建局和市公安局);按污染类型分,大气6件、水3件、噪声5件、固废1件、其他1件。
截至2017年6月10日10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十三批,共计98件。其中,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34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64件;按区域分,忻府区30件、开发区1件、原平市9件、保德县6件、宁武县3件、五台县1件、河曲县2件、定襄县6件、岢岚县4件、代县8件、繁峙县2件、静乐县5件、神池县2件、五寨县2件、市住建局15件、市公安局5件(其中3件群众反映问题同时涉及市住建局和市公安局);按污染类型分,大气62件、水21件、垃圾8件、固废6件、噪声20件、生态7件、光1件、其他9件。
目前已办结50件群众反映问题,对7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23户,共计罚款金额56.08万元。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