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9日9时,接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交办第十二批群众反映问题15件;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7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8件;按区域分,忻府区5件、代县1件、繁峙县1件、岢岚县1件、静乐县2件、宁武县2件、市住建局3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12件、水4件、噪声1件、固废2件、其他1件。
截止2017年6月9日10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十二批,共计85件。其中,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30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55件;按区域分,忻府区30件、开发区1件、原平市8件、保德县5件、宁武县3件、五台县1件、河曲县2件、定襄县6件、岢岚县4件、代县7件、繁峙县1件、静乐县5件、神池县2件、市住建局9件、市交通局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56件、水18件、垃圾8件、固废5件、噪声15件、生态7件、光1件、其他8件。
目前已办结39件群众反映问题,对5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15户,共计罚款金额44.98万元。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