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8日8时,接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交办第十一批群众反映问题4件;按重要性划分,一般群众反映问题4件;按区域分,忻府区1件、原平市1件、保德县1件、静乐县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2件、水1件、固废2件、生态1件。
截至2017年6月8日10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十一批,共计70件。其中,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23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47件;按区域分,忻府区25件、开发区1件、原平市8件、保德县5件、宁武县1件、五台县1件、河曲县2件、定襄县6件、岢岚县3件、代县6件、静乐县3件、神池县2件、市住建局6件、市交通局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44件、水14件、垃圾7件、固废3件、噪声14件、生态7件、光1件、其他7件。
目前已办结31件群众反映问题,对4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11户,共计罚款金额28.68万元。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办结情况公示(截至6月8日)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