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晚,收到省群众反映问题处置组督办的第三十二批群众反映问题1件;其中重点案件0件。
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查处,截至6月3日,督办的群众反映问题1件已办结。确认属实1件。对于属实已办结的环保问题,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其中罚款6万元,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1件群众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