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5日9时,接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交办第八批群众反映问题11件;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2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9件;按区域分,忻府区4件、代县1件、定襄县1件、市住建局4件、市交通局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10件、噪声1件、水1件。
截止2017年6月5日10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八批,共计52件。其中,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16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36件;按区域分,忻府区21件、开发区1件、原平市4件、保德县3件、宁武县1件、五台县1件、河曲县2件、定襄县4件、岢岚县2件、代县4件、静乐县1件、神池县2件、市住建局5件、市交通局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32件、水11件、垃圾6件、固废1件、噪声11件、生态4件、光1件、其他5件。
目前已办结4批(共13件)群众反映问题,对1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5件,共计罚款金额4.2万元。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