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4日9时,接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交办第七批群众反映问题8件;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3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5件;按区域分,忻府区3件、代县1件、河曲县1件、原平市1件、神池县1件、岢岚县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2件、噪声2件、水2件、生态1件、其他2件。
截止2017年6月4日10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反映问题七批,共计41件。其中,按重要性划分,重点群众反映问题14件、一般群众反映问题27件;按区域分,忻府区17件、开发区1件、原平市4件、保德县3件、宁武县1件、五台县1件、河曲县2件、定襄县3件、岢岚县2件、代县3件、静乐县1件、神池县2件、市住建局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22件、水10件、垃圾6件、固废1件、噪声10件、生态4件、光1件、其他5件。
目前已办结3批(共9件)群众反映问题,对1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5件,共计罚款金额4.2万元。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