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忻州市出台了《忻州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这是我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新突破,从制度上补齐了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短板,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新要求,激发全市干部队伍活力,营建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各级干部在决战全面脱贫、决胜全面小康主战场上干事创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能上不能下,是长期以来干部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组织关切,干部关心,社会关注。虽然我们多年来做过许多探索尝试,在干部到龄退休、任期届满离任、违纪违法免职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尚未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特别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一直没有找到行之有效的破解之策。现实中,少数干部身居领导岗位,却尸位素餐、无所用心,遇到困难和问题不敢担当,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表现平庸、碌碌无为,但又没有什么“硬伤”和“大过”,让组织拿他没办法。尤其是在整治“四风”、铁腕肃纪的新形势下,有的人借口“为官不易”而为官不为,抱持“多干多错、不干不错”的“官念”,占着位置不干事,拿着俸禄混日子,甚至给项目不要、给政策不收、给资金不花。这种不犯大错不挪位、不到任期不退位的“铁交椅”现象,严重贻误事业发展,影响干部作风,损害党的形象。《办法》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新要求,形成了推进我市干部能上能下的总规矩,特别是为有效破解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难题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有勤无廉,政失之于公;有廉无勤,政失之于慵。”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尽其责。权力的本质是责任,职务的要求是干事,党的干部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共产党人的为官“大德”。作为领导干部,手握权力,身担重任,必须忠诚履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干得好的应该得到提拔重用,干得不好的必须下岗让位。当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进入“四期叠加”阶段,全面脱贫、全面小康任务繁重,建设“六个忻州”形势逼人,时不我待。党员干部如果心里不想事、肩上不担事、手里不干事,不犯事但也不顶事,这样的干部有什么价值?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点在于如何让不称职、不胜任、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下”。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并不意味就进了“保险柜”,违规违纪干坏事要下台,不想干事、不敢干事、干不成事也要下台。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就没有资格做领导工作,就要打板子、摘帽子。对此,《办法》规定了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自愿辞职、健康原因调整、问责追究调整、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违纪违法免职等七种“下”的渠道,细化了九个方面追责问责条件,列出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十一种情形,明晰地回答了“什么人下”、“怎么下”、“下来怎么办”,构建了干部能上能下的常态化运行机制。这既为干部能“下”畅通了渠道,又为处置不作为干部提供了尚方宝剑,必将形成改进干部作风的鲜明导向。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能上能下、优进劣退,干部队伍才会充满生机活力。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就是要树立“无功便是过,平庸就是错”的理念,通过严明的政策措施,刚性的制度规定,让碌碌无为的领导干部有压力、腾位子,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有动力、有奔头,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按照市委的要求,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大力营造“想干、敢干、能干、快干、实干、干成”的浓厚氛围,引导各级干部坚决摈弃官本位思想,坚决克服庸懒散拖的不良习气,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看齐意识,主动担当,忠诚履职,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努力创造经得起组织、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