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计查出,下列人员违规租赁了保障房,按照相关规定须2016年11月25日前办理退房或补交租金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刘文飞 马国荣 王文为 张金玲 李婷 张玉凤
杨 敏 梁庆辉 班利军 王建平 赵秀清 王西生
蒋新文 田良云 毛海泉 田武汉 马金华 王文军
张跃庭 刘国文 梁红英 孙志武 赵林飞 司令卫
郝东梅 梁培荣 李尚义 周俊平 王防震 刘灵香
忻州市保障房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