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及《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晋政法字[2015]7号)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名单见附件)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格审查,符合山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条件,拟申领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个工作日内(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21日)向我局口头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3023839
忻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6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