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收费标准每吨居民不低于0.95元 非居民不低于1.40元
本报讯 9月28日上午,忻州市发改委举行忻州市城区调整污水处理费听证会,来自城区的9名消费者代表、1名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经营者代表、2名有关专家学者、6名政府和社会组织人员参加了听证会。
会上,听证方案提出人陈述了《忻州市城区调整污水处理费听证方案》,成本监审人介绍了城区污水处理费成本监审结论,20名听证人分别发表各自意见,并就有关问题提出询问。
据悉,市污水处理厂于1999年筹建,2002年建成,2007年8月投入运行。从投运至今年3月,共计处理污水14287.4万吨。日处理6.5万吨污水。
我市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居民污水处理费每吨0.8元,非居民每吨1元。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的文件要求,2016年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0元。此次听证会的召开,目的就是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
会上,大多数听证代表表示同意按国家政策要求,适当提高我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最后,会议组织方表示,将对大家提出的好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采纳,充实完善调价方案,并在社会进行公示,报市政府审定后,及时公布忻州市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情况。(记者 王金华)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