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忻组干字(2016)183号、196号文件关于李晋峰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经2016年9月26日市政协三届二十次常委会议通过,决定:
李晋峰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厅主任;
张汉中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郑斌秀同志任市政协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吴瑞芳同志任市政协农村委员会主任;
薛文斌同志任市政协教科文体卫生委员会主任;
刘卫东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郝国玮同志任市政协学习宣传与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
杨喜同志任市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郭永新同志任市政协调查研究室主任;
同时免去:
李晋峰同志市政协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郭永新同志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郝国玮同志市政协学习宣传与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喜同志市政协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政协忻州市委员会
2016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