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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三届忻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晋峰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16年09月27日 11时03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忻组干字(2016)183号、196号文件关于李晋峰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经2016年9月26日市政协三届二十次常委会议通过,决定:

李晋峰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厅主任;

张汉中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郑斌秀同志任市政协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吴瑞芳同志任市政协农村委员会主任;

薛文斌同志任市政协教科文体卫生委员会主任;

刘卫东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郝国玮同志任市政协学习宣传与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

杨喜同志任市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郭永新同志任市政协调查研究室主任;

同时免去:

李晋峰同志市政协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郭永新同志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郝国玮同志市政协学习宣传与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喜同志市政协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政协忻州市委员会

2016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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