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雷蕾 高君 郭浩东)9月17日,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市政治安管理大队巡逻人员在例行巡逻时,发现杏林街南侧有废砖头、水泥板等建筑垃圾,巡逻人员立即向上级汇报,并会同环卫处召开了现场会。市政治安管理大队民警通过调取周边路段监控,采取“以车找人”的方式找到了当事人卢某某。
据了解,卢野小学于9月12日开始对学校东南角的旱厕进行改造,并将改造工程承包给了卢野村村民卢某。卢某派该村董某负责清运厕所改造产生的一些墙面、路面的废旧建筑垃圾。当事人卢某某受董某雇佣,驾驶自卸车进行垃圾清运。16日晚,他为了省事,将3车约50余立方米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在了杏林街南边的一处土地里。
目前市政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已对卢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于9月18日将违规倾倒的垃圾全部进行清理并恢复原貌。当事人卢某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思想、行为错误,表示会按照要求对垃圾进行倾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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