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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司法局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2016年07月28日 08时39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 近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对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忻州市司法局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六五”普法以来,市司法局在省、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六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知难而上,拼搏创新,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推进全市法治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健全完善三大机制,凝聚新合力。抓普法机构建设。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督导普法工作;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为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抓规划制定和落实。制订了工作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要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持久推进;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六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建立“1+6”联席会议机制。2014年忻州市在全省率先召开了依法治市“1+6”工作体系启动大会,对建立“六项”联席会议机制进行了安排部署。

扎实开展三大活动,形成新常态。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创新“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通过构建部门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2011年为各县每个行政村免费发放《农村普法挂图》《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加强对农民的法治教育;推行“一村一警”队伍建设;开展了“千村万户普法行”活动;组建的法制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演的法制文艺节目,受到司法部、中宣部的表彰,被《法制日报》誉为“普法战线的轻骑兵”。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012年为服务和保障“7451”重点工程建设,专门成立了“7451”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团,在征地拆迁、项目咨询和纠纷调解中,主动介入,热情服务,为全市“7451”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千名干部进企业”活动,在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的同时,也将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带进了企业。

主动搭建宣传平台,实现新突破。借助依法行政宣传月、综治宣传月活动两大平台,积极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咨询;在一年一度的“三下乡”和“四送一帮扶”活动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与普及;2014年编印了《遵纪守法歌》口袋书,以实际行动唱响遵纪守法歌;2013年11月举办了忻州市司法行政文化年暨“法魂神韵”书画摄影展;2014年10月举办了以“努力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优秀司法行政人”为主题的演讲比赛,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集体荣誉感、向心力和凝聚力,营造了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推动了“六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本报记者 李春平 通讯员 胡智荣 刘瑞香)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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